发布日期:2017-06-15
一、系统介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一批批适合信息社会需要并且具有安全、高效、舒适、便利和灵活特点的智能大厦拔地而起,为了防止各种偷盗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和危害,确保大厦的安全,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害,智能保安系统的设置是必要的。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犯罪手段对保安系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对钱、财物、人身安全的保护是一方面,而对储存在计算机里的大量的重要文件、数据,更需要保护。在一个智能化大厦内,不仅对外部人员要防范,对内部人员也需要加强管理;对某些重要的地点、物品,以及重要的人物也需要特殊的保护。因此,对现代化的大厦,需要设置多层次、立体化的保安系统。
我国智能大厦的建设从90年代初才开始实质性进步,但发展十分迅速,目前在楼宇建设中正流行着一股“智能化”热潮。智能大厦是高科技信息时代的新产物,受到国内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的重视,它包括建筑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实现以上而必须的计算机网络和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自动化(BAS,又称为楼宇自动化),作为智能大厦的一个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部分,完成对大楼的电力、空调、电梯、给排水等各种机电设备以及各种不同类型分散的系统实行全自动的综合监控管理。而保安系统又是建筑自动化的一个重要分支,完成大厦的宝安任务。随着现代化建筑的日益大型化,保安系统的责任越来越重要,保安系统的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对保安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安全防范技术市场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各种技术应用于安全防范技术设施中,对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应用最广泛,发展时间较长的是视频监控系统。本文主要以智能大厦的视频监控系统为例,主要阐述视频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以及一般的设计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视频监控系统是政府安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安全、智能化管理的体现,对于提高办公效率,保护办公人员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系统设计为一个开放式、可集成的监控系统,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既可独立工作,又可与其他系统实现集成联动,并可通过串口/网络与BA、FA等系统实现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以实现法院楼宇的安全、高效、智能、节能。
易于集成、性能可靠、操作简便、技术先进、扩展性强、维护方便是我们的设计思想;为用户着想,使业主的投资更合理是我们的宗旨。
随着当今科技的高速发展,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日益广泛应用,无疑推动了高新科技向网络化、智能化、远程化、媒体化迈进。电视监控系统属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范畴,在人们无法或不宜直接观察的场合,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画面。它完全基于计算机建立的软硬件结合的完整体系。同时,引入模块化管理,将监控所涉及的音、视频切换,云台镜头控制,报警采集及行动处理等具体内容相互关联、相互统一,对突发事件有综合处理能力。系统采用计算机多媒体监视技术,将计算机网络和闭路电视技术有机结合,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
二、系统设计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网络在我国的普及和深化发展,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各行各业都加快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大多数单位已经或者正在铺设企业内部的计算机局域网;同时,网络也成为先进的新兴应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中,由于安全防护要求的提高,监控系统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把已有和待建的网络系统与监控系统结合起来不光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工程的改造周期,同时避免了资金的重复投入和提高了网络资源的使用率。
在安全防范领域里,视频监控系统 的地位举足轻重,它可以即时地传送活动图像信息。值班人员通过遥控装置,还可控制前端摄像机,改变摄像角度、方位、镜头焦距等。从而实现对现场大范围的观察和近距离的特写,并可通过录像设备进行记录取证。
由于大楼一般其性质的关系,出入人员比较繁多,并且有很多的重要区域需要进行控制。而有些人恰好利用这种环境作案,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产安全,建立电视监控、通讯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系统是行之有效的保卫手段。有些客户管理部门复杂,安全系数要求高。在众多特殊室外场所和职能部门实现现场监控,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办公楼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设计依据
1) 公安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2号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技防办〈1995〉15号《关于执行GA/T75标准的通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4)《安全防范技术规范》(GB50348-200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98-94《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7)《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8)《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1-98)
9)《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6572-1996)
10)《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16572-1996)
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
13)《数字通信接口标准》(G.703)
14)《国际图像音视频编码标准》(ISO 11172)
15)《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GB/T16677-1996)
16)《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17) 甲方提供的附图
四、设计要求
衡量一个智能化系统的成功与否,并非仅仅取决于智能化系统的多少、系统的先进性或集成度,而是取决于系统的设计和配置是否经济合理并能成功运行,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是否方便,系统或产品的技术是否成熟适用,换句话说,就是如何以最少的投入、最简便的实现途径来换取最大的功效。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设计始终遵循:
安全性——整个建筑的各个智能化子系统必须二十四小时运转,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容错能力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对各个子系统,在电源、系统备份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容错措施。
标准性——本方案依照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标准进行,并采用模块化设计以确保系统的扩充性和扩展性,有利于实现投资保障。
经济性——在满足先进性、可靠性、标准化和结构化之外,根据建筑智能化系统总体结构要求,各个子系统实现结构化和标准化,并代表当今最新技术成就。在标准化和结构化的前提下,达到功能和经济的优化设计。
布局合理性——摄像机设备等设备布局位置、密度、种类根据用户实际需求、投资额及以后扩展的需要,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使用户的投资都用到实处。
先进性——在满足用户现有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种智能化适用技术迅猛发展的趋势,不仅在技术上保持先进和适度超前,而且注重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建筑智能化系统适应未来技术发展的趋势。
集成性和可扩展性——充分考虑到整个生产区域所涉及到的各个子系统的集成和信息共享,保证整个智能系统总体结构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实现各个子系统的分散控制、集中统一式管理和监控;总体结构上具有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可以集成不同生产厂商的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智能化系统可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
开放型——在总体规划区域的系统方案以及进行设备和系统选型时,充分考虑到各个子系统之间的集成特性和信息自动化系统进入信息高速公路的可能性。
集散式——对于部分子系统要求具有一定的集散性,系统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分散分布,并且由相对独立的单元通过网络互相连接。每个单元可以独立完成局部的监控和控制功能。中央监控单元实现集中管理功能。集散性体现一种容错能力,当网络局部开路时,局部单元仍然可以继续工作。
用户至上——本方案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提出的功能需求,并针对业务的特点,确保实用性。
系统设计兼顾了技术先进、项目投资、维护费用,以期达到三者最佳结合,使整体投资达到最佳效果并保护业户长期投资利益。
五、设计原则
1) 系统管理和使用方式要求
采用控制中心专人值班管理与无人值守相结合,网络分控浏览为辅的机制。
2) 信息流传输需求
要求在设计优化中充分考虑图像和控制信息等传输的安全性要求。
3) 系统的先进、实用性要求
利用数字安防等领域的先进技术,构建真正适合企业的安防系统平台。
4) 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等要求
利用企业基于语音、数据、图像等多种信息业务的统一网络通信平台,设计系统安全方案(如信息双重备份、故障自动恢复、防雷防静电设计、网络失密和入侵预防等)。
扩容升级及集成方便
5) 系统的稳定性
监控系统在现代化的管理过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所有的音视频数据都要通过计算机网络这一系统来完成,所以系统的安全稳定性非常重要,我们在方案设计阶段应该充分考虑这一系统要求,通过选购成熟稳定的网络产品、监控产品、各配套设备,严格规范的施工过程和科学的管理体系来对整个系统的稳定性进行保证。
6) 易维护性
一个系统的易维护性是系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对于一个较大的系统,统一的规划,结构化的设计,设备、器材、软件尽可能统一采购,统一管理,选择合格的供应厂家是保证系统易维护性的关键。
7) 综合性
根据现行监控系统的要求,目前的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ERP)已经通过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现在要求实现的网络视频监控、安防报警等系统也需要利用内部的计算机网络平台。
8) 可扩展性
监控系统需求也是逐步完善的,这就要求系统的设计要留有充分的可扩展余地,在检察院需要对系统进行扩充或升级时可以方便地完成。
9) 安全性
安全工作是必须第一位考虑的,数据在网络中传输的过程,为防止信息被窃听或截获,必须将数据加密,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网点内部的网络操作系统是否健全,能否保证有完善的用户安全机制及可防御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恶意攻击。